詩一首(作者:王也)
雲是一匹白色的馬,自由自在地,幸福地,在藍色的田野裏奔跑。
雲是一尾白色的魚,休閒地,幸福地,在藍色的大海裏游來游去。
雲是一隻白色的獅子,傲慢地,幸福地,在藍色的森林裏漫步。
陳雲
自由總是異議者的自由
幾個星期以來,港府高層的政制改革宣傳,無事找事,滑稽荒誕。政府明知方案無法說服泛民議員,便轉而遊說市民,以本傷人,賣廣告、鬥大聲,吩咐友好路人列隊呵護和鼓掌,爛戲連場,真難為了民建聯的支持者。
最可笑的,是司長局長代替民政處的庶務員,在商場派傳單,拿咪當街高叫,秘訪民居,一群手握大權的司局級官員,猶如在野派在街頭叫陣。最搞笑的一幕,是特首效法街頭競選的風格,叫支持者拍掌,蓋過抗議青年的噓聲,並說支持政改方案的人佔大多數。
弱勢者應享較多自由
官員也只是叫喊口號和單方面宣傳,並無與市民交談,更不與異議者對話。遇到民眾高聲抗議,特首和律政司司長竟然扮斯文,說辯論不是鬥大聲。有論者看了高官被抗議者弄得抱頭鼠竄而同情政府的處境,譴責示威青年欺「官」太甚的,認為即使反對有理,也應該保持風度,不應亂叫亂罵。
也有哀嘆社民連及其支持者做壞榜樣,令政府中人也照學,以致泥沙俱下,香港政壇一貫的溫柔敦厚,和平理性,一去不返云云。更有人說,特首是用苦肉計,扮演被欺壓的官員,博取市民同情。
假若可以坐而論道,以理服人,甚至以選票定奪,在野者斷不會喧鬧亂來的,大庭廣眾罵人,是情緒勞動,很累人的,在眾多警察的面前辱罵官員和阻攔拉扯,在香港的司法環境下,也有很大的刑法風險。香港在野派的激進作風,是制度迫出來的,假若在野的反對派不如此激烈反應,政府便可用和平理性、民眾共識、諮詢程序、維護市場自由等口實,通過頗多剝奪人民權利和侵犯人民財產的法案。政府在和平理性的形式之下,實踐的是掠奪和壓榨。
跟隨目前政府定下的理性原則,是不合理的,並不能維護正義。
官民雙方,在位與在野,都遵守理性的(rational)程序議事,只是在憲政民主國家,或者政府起碼顧全民意而不欺壓弱勢,方可得出合理的(reasonable)結果。倘若政府仗勢欺人,弱勢者是毋須遵守理性程序或和平作風的,否則無法改變不公平的現狀。
在位者應要克制權力
良好的政治作風,是得勢者克制權力,並寬容在野者運用若干失禮的抗爭方法。目前的香港政府,是得勢者不克制權力,反而動用一切政府資源宣傳自己,壓迫在野黨,迫害異議者,又要求在野者克己復禮,肅靜迴避,由得政府濫用權力。這種所謂理性,合理嗎?異議者遵從這些理性,抗爭還有前景可言嗎?
當年台灣的民進黨為了突破國民黨的萬年國會,不惜在議會打鬧,用的自由原則,就是異議者的自由。香港一般人被政府迷惑過久,並不認識這個自由原則。我遊學德國哥廷根大學,學生會的行政樓位於一所紅磚老屋,命名羅莎.盧森堡之居(Rosa-Luxemburg-Haus),以紀念德國共產黨的始創人羅莎.盧森堡女士。壁上掛了她的名言:Freiheit ist immer Freiheit der Andersdenkenden (英文Freedom is always the freedom of dissenters),「自由總是異議者的自由」。這是德國乃至歐洲大陸的異議者格言。
自由不止是程序,也是內容與效果。異議者應比當權者享有更寬更廣的自由,而當權者也應有風度,默認此不平等的自由原則。當權者佔有行政機關和宣傳機器,掌握主流意識形態論述,是故,當權者只有宣傳和對話之權,並不配享有言論自由。
理性是要堅持得到結果
在當權者的授命之下叫囂的「憤青」,領取社團每人二百元使費津貼的示威者,食飽土共海鮮餐之後上街遊行的人,不是在行使言論自由。有些土共叫香港的青年示威者做紅衛兵,可謂荒謬之極。紅衛兵是手握生殺大權的大獨裁者毛澤東的民間鷹犬,香港的青年示威者,是毫無組織保護和支援的平民百姓。
要名正言順地稱呼香港的抗爭者是紅衞兵,必須中共滅亡,代之以另一發號施令的臨時革命政府。這種願景,大概是很多罵香港青年是紅衞兵的土共朝思暮想的吧?
理性是邏輯辯論,陳述證據,但理性並不止於辯論,而是要達到理性的效果。正義的人不止要與違反公義的人辯論,企圖說服不義之人去惡從善,在當他們冥頑不靈的時候,也要採取必要的抗爭手法,停止奸黨作惡肆虐。
公義的仲裁者不存在的時候,例如在無憲政民主與法治的社會、在正義司法力量無法彰顯的黑暗角落、在無政府的亂世,理性是要由主體(subject)自我實現(self-realize)的,這就是一般人在史書或俠義傳奇讀到的行俠仗義,或者在現代社會見到的公民抗命甚至人民革命。理性不彰,正義摧折,人民有起義以創制憲法之權,重新建立理性與自由的社會。這是很多民主國家的憲法精神。
寬忍抗爭,更要監察抗爭
理性不止於遵守文明禮法的規則,也包括要遏止不義與爭取理性的效果。這是香港人必須建立的自由與理性的哲理。
在殖民統治的後期,香港人不須苦心思考這些哲理,因為中英雙方有冷戰權力的恐怖平衡,而港英也克制權力,港英也受到英國議會監察及其他西方國家的輿論制衡。
今日香港人必須放棄思想的惰性,思考自由與理性的哲理,並以之制定抗爭者的行事原則與道德。當在位者不尊重理性辯論的結果,甚至逃避理性辯論而發動統治機器愚弄人民,摧折正義的時候,抗爭者是毋須並且是不應依循理性程序的。
我們應該寬忍抗爭者用更為自由的方式抗爭,直至建立一個尊重理性辯論結果和自我克制權力的政府為止。
為了防止抗爭者濫用自由,正義市民更須積極參與,傳媒也要密切監察,彰顯輿論和人民的力量,令抗爭不至於脫離理性,也令不義的政府及早屈服,縮短失禮的時間。
文化評論人
是的,我們的政府官僚就是這樣的荒謬!這也不是第一次,哀哉!
蘋果日報 2007年3月31日 港聞版
疑 為 美 化 場 地 摧 毀 昆 蟲 家 園
政 府 斬 樹 闢 地 舉 行 植 樹 日
今 日 漁 護 署 舉 行 2007 「 香 港 植 樹 日 」 的 地 點 , 位 於 三 號 幹 線 收 費 站 的 大 欖 涌 郊 野 公 園 登 山 口 。 自 然 探 索 學 會 委 員 饒 戈 稱 , 去 年 底 他 到 該 處 行 山 做 研 究 , 已 察 覺 有 部 份 樹 木 被 砍 伐 ; 本 月 27 日 行 經 同 一 地 點 , 駭 然 發 現 原 本 茂 密 的 樹 林 , 被 人 幾 乎 斬 光 夷 為 平 地 。 整 片 林 地 面 積 約 3,000 平 方 米 , 斬 去 的 樹 種 包 括 樟 、 楠 、 鴨 腳 木 、 對 葉 榕 、 青 果 榕 等 , 全 部 是 本 地 原 生 樹 種 ; 引 入 品 種 則 有 耳 果 相 思 。 他 日 前 陪 同 記 者 再 實 地 視 察 現 場 後 說 , 「 大 部 份 被 斬 ![]() |
漁 護 署 回 應 本 報 查 詢 時 解 釋 , 今 日 舉 行 植 樹 活 動 的 地 點 , 原 是 一 塊 復 原 工 地 , 因 雜 草 叢 生 , 該 署 曾 派 員 清 理 。 植 樹 地 點 位 於 大 欖 隧 道 附 近 的 山 坡 , 去 年 10 月 30 日 曾 發 生 嚴 重 山 火 , 火 場 面 積 達 100 公 頃 , 燒 毀 及 燒 傷 樹 木 達 7,000 多 棵 。 為 了 在 這 片 遭 山 火 蹂 躪 的 山 頭 重 新 植 林 , 故 此 需 要 派 員 清 理 火 場 , 把 燒 毀 的 樹 木 伐 去 , 讓 出 空 間 種 植 新 的 樹 苗 。 ![]() |
剛過去的星期天,小毛豆的朋友從美國回來,之前幾天已約好到珠海遊玩,其實近年我對到國內旅行的興致不大,但朋友自遠方來聚會是不能推卻的。這次旅程開心得很,不是旅遊地點好玩,而是好友相敍可以高談闊論、可以開玩笑、可以呱呱大叫,真暢快!
唔……這次旅程使我想起一個疑問。正在酒店大堂等取鎖匙,背後傳來「乒乓」一聲,一位女士的衣服角不覺意把枱上的煙灰缸拖落地,玻璃四散,一位西裝畢挺的男士,應該是大堂經理吧,他很迅速走過來,聽見他告訴女士:「二十塊錢。」
在國內,酒店經常要客人賠款,或者應該說所有的酒店和餐廳都會在客人打破杯子、碟子…、弄髒毛巾等事,叫客人賠款,錢銀的數目多在十元、二十元不等,只是一個小數目,但卻令到客人很不快。幾年前遊九寨溝,我的女性朋友用毛巾擦弄脂粉,check-out時,酒店要她賠償毛巾十元,她很氣憤,認為毛巾是消耗品,若毛巾舊了酒店也得適時更換,結果各持己見在大堂吵起來,去旅遊為開心,如此吵架是件很沒趣的事。
去旅遊,我經常自備用品。印象中,到歐洲日本旅遊很少發生這類賠償事件,當然我不肯定歐美、日本酒店、餐廳的做法,但在香港食肆我就未見過因打破杯碟要客人賠錢,何況,杯子、毛巾屬消費品,使用一段時間,陳舊、破損了便要報銷,照理其成本應已計算在收費之內,要求客人賠償實在不是好客之道,也於理不合。
你有此類經驗嗎?你是酒店食肆行內人嗎?歡迎你回應!